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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很明顯的,這只是偏見,絕不是什麼鬼媒體票選或鳥專家背書。所以,如果你去跟人家說「Mo Willems是最美國的童書作者」時被嘲笑,俺什麼都不會承認啊~~)

 

最近陰錯陽差的因為帶陳小咪去參加一個圖書館的活動,而認識了這個長相一點也不但作品十分令我著迷的作家:Mo Willems

 

willems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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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這種童書極度發達的國家,要找到適合自家小孩閱讀的作品,可說很簡單又很困難。簡單是因為選擇有夠多,難則是選擇實在過份的多……。在寫在「童書小觀園系列」之前 有簡述一些我們選擇童書的標準,不過那標準約適用三歲前的陳小咪。三歲後的書,我們發現更是琳瑯滿目且參差不齊……因此,除了很有名or評價很好or學校有唸她也喜歡的書以外,我們買書的標準就是:

 

我們喜歡就好。

 

好吧,父母喜不喜歡跟小孩喜不喜歡也許是兩碼子事,但如果每一本書都要在知道他們喜不喜歡後才買,那會非常地吃力不討好。我們沒啥時間跟精力帶他們去圖書館或書店「預覽」,而且,他們在圖書館看書就像在大賣場試吃,喜歡的會一直吃,但不一定想買;說好喜歡吃把拔買回家,回家一拿出來又一臉嫌棄……

 

因此,部分的書我們採取的是「日久生情」策略:總有一天會無聊拿起來看的……。當然,由於我們長時間的跟他們唸書,口味也不至於差太多;而且就算買錯,總比他們說要、結果又反悔的來沒那麼火大。另外,由於陳小咪現在正值喜歡我們唸給她聽,然後她自己可以記起來,唸給我們聽的階段。因此,如果是我們不喜歡的書,唸起來不夠痛快、心裡還抱怨連連「怎麼寫那麼怪啊!」,這樣的書買來也沒啥意思。

 

幸運低,Mo Willems的書,剛好就是我們喜歡、陳小咪又愛不釋手的代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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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最最有名的代表作莫過於鴿子系列(例:Don’t let the pigeon drive the bus!)及Knuffle Bunny系列。跟許多以畫風著名的繪本大師相較,Mo實在是不怎麼樣;他的文學造詣跟文字技巧,跟Dr. Suess一比高下立判。但Mo與其他繪本作者不同的是,在「芝麻街」(得過好幾次艾美獎喔)及擔任許多知名卡通文案的工作經驗,讓他對「兒童文化」及「兒童教育產業」的瞭解,與其他純童書作者不甚相同。

 

一般童書都試圖傳達一些「重要的大事」,如「為何、如何和朋友分享」、「情緒管理」等等,這些Mo的作品自然不會遺漏,但特別的是「看似不甚重要事」或者「對孩子重要但大人可能不會察覺」的小事,也是他的題材。「大象跟小豬」(Elephant & Piggie)系列即是最佳例子,像在Watch Me Throw The BallPiggie只想have fun,但Elephant一心只想教好他怎麼丟球。這個場景根本就是每日、每時會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!

 

許多Mo的繪本可能不能教孩子什麼大道理,但卻道出孩子的心聲;更是非常的可愛、溫暖,尤其結局常常會讓父母會心一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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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鴿子系列已快成為現代美國童書經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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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成功的融入美式幽默為Mo Willems作品的另一個特色。俺自然是無法對「美式幽默」下定義,只是在他的作品裡,小地方從人物的表情、動作、對話,到大地方整個故事的梗、起承轉合等等,帶出的笑點就讓人覺得「這一定是美國人寫的」。

 

對於美國文化及童書的愛好者而言,Mo的書是絕對不能錯過的。他的作品在美國賣得數一數二的好,幾乎每一本在Amazonreview都是清一色的五顆星。這種不抽象、帶著一點瘋狂的戲謔,但最後總會讓你的心揪一下、不自覺露出一個溫暖的微笑——就是老美最愛的菜——從老美給他的review,清楚可見。

 

當然,很賭爛老美的人,他的書也是值得一看啦!

 

下次,就是要介紹單一作品囉~~!

 

Mo-Willems-header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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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kinu11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