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喜歡講不懂的事情,但在美國這幾年發現,說真的,美國人對於選舉真的沒有比台灣人高明多少。

 

選舉基本上,你若不「異常用心」去瞭解候選人及所其代表的政黨,所做的決定都是主觀的。比如說,從九哥擔任司法部長起,我就不喜歡他。就連小斌斌都覺得比較順眼。雖然不曾試著去瞭解九哥為我做了些什麼,但也不曾在公開場合如FBBlog批評他的政策。既然不懂、既然主觀,就偶爾拿他幾句蠢話嘲諷嘲諷(對不對啊,你們這些懶人~)就好,不要隨便去講自己不懂的事情。

 

美國人跟台灣人一樣,其實他們也不懂自己不喜歡的候選人在說些什麼,但就是把「政策」跟「言行舉止」劃上等號,然後大肆批評一番,但其實只是主觀的奇蒙子不爽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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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的選舉主軸是經濟跟健保。經濟基本上我不懂,但比我更不懂的美國人比比皆是。去關注Romney的繳稅其實是沒啥意義的,懂美國稅法的人都知道,他只是「妥善利用」相關法律、並沒有欺騙IRS跟美國民眾。只是,無論如何,一個年收入千萬的60歲白男人,竟然只繳了20%的稅,對於許多的美國人而言,看了就不爽。因此,他只好不停地掩飾這件事情,不報近10年的繳稅而去報20年,讓數字好看一點。

 

經濟講的是人類行為,政府希望人民做哪些事情,就透過各種手段直接強迫,或者間接禁止or鼓勵人民去做。美國人現在最需要做的就是過更健康及更為儉樸的生活,但哪個候選人把這個當競選主軸就會被批沒用、沒種。美國人不應該節省、而是賺更多!但當他們這幾年負債一直增加時,他們就只好靠北都是該死的恐怖份子跟中國害的,政府應該更有魄力教訓他們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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瞭解一個候選人,透過他的言行舉止跟辯論,我總覺得是很好笑的事情。歷史已經千萬次的證明,不要用表面行為去質疑一個人的領導能力。耶穌在當時「稍有點身份」的猶太人看來,是個不成體統亂七八糟的神經病自大狂;大衛王是個小鬼,羅斯福是酒鬼,柯林頓是色鬼,劉邦是小氣鬼,毛澤東就更不用說了

 

但這些人成了什麼事?

 

許多美國人浸淫在對這些表面行為的縱情批評中,但到底多少人聽懂、真的瞭解他們所講的對美國10年後會造成什麼影響?為什麼共和黨拼死命在減稅而布希任內又花了上兆在打仗?為什麼歐巴馬要推全民健保?因為布希很蠢?因為歐巴馬有病?

 

台灣人只是喜歡把三字經講出來,民主情操沒有差美國人太多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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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談一點點宗教。

 

Romney是摩門教徒,歐巴馬是基督徒。有些基督徒不喜歡這種刻意的分別,但這是必須的。

 

《聖經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叫做「分別為聖」,最好的例子就是耶穌。他的福音其實就是要把「信耶穌得永生」的人從「只信摩西」的人分出來。耶穌在這件事上絕不妥協,最後就是賠了性命。用現代的觀念講,就是identity。基督徒如果在identity這件事上妥協,那我們則是大大的不敬畏神。我們必須非常謙卑地思考這件事。

 

世人應該很模糊地認識基督徒嗎?只要有去教會的就是基督徒?會餐前禱告的就是?喜歡唱詩歌的就是?你有聽過香港人說自己是中國人嗎?你有聽過討厭台獨的台灣人說自己是中國人嗎?再怎麼厭惡李登輝陳水扁民進黨的台灣留學生,自我介紹也不會說自己來自中國……

 

WHY?香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嗎?台灣不是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份嗎?計較什麼?那麼在意自己是不是香港人、台灣人幹嘛?

 

什麼是基督徒?當然不需要過份嚴格、龜毛,比如敬拜形式跟聖餐神學,都是可以在主內交通、接受的範圍。但如果比《聖經》多一本經典?認為其他宗教的人可以透過其他宗教認識「真理」?如果這兩種人都被稱為基督徒,你覺得很妥當嗎?

 

據我所知,前者是Romney,後者是Obama

 

對我而言,不會用基督徒的身份來看這兩個人,因為他們都不是。

 

這樣這次選舉對我而言就簡單多了~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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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kinu11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