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過數學的人都知道,5以上的數字是可以四捨五入進位的。
因此,5、6都可以四捨五入進位。
所以,5天、6天都可以進位成一個禮拜。
所以,一個禮拜有5天、或是6天寫blog,就表示一個禮拜都有寫,也就是每天都有寫!
我真是天才啊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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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自己在看路加福音,果然不同年紀看,收穫不一樣。
Luke 2: 41-52,記載了約瑟一家去耶路撒冷過逾越節,結果回家的路上發現耶穌不見了。當了爸爸在看這段經文,腦子理的畫面全都不一樣了...
約瑟和馬利亞是走了「一天」的路(44),才發現耶穌不在人群中;回頭去找又過了3天(46),才遇見他在殿裡。雖說他父母親都很驚奇,但馬利亞還是說:「我兒,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?看哪,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!」(48)其實英文有提到一個更貼切的字:Your father and I have been "anxiously" searching you!
結果耶穌回了一句很酷的話(49):「為什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」簡單翻譯下來,就是「干你們X事?」我想當時約瑟大概是被三、四個人拉住,而且大喊著「放開我!讓我宰了這個兔崽子!!」
當然,我是以小貓之心度路加之腹,也許約瑟跟馬利亞早就清楚認知自己的大兒子有多特別。不過,耶穌當時12歲,在猶太人中已不算小,有點像我們現在的16、17歲,有點自主性也是合理。
只是路加很有趣的在51節說「他就同他們下去,回到拿撒勒,並且順從他們。」不曉得為何路加要在這裡強調「順從」他們,也許是有很高深的《聖經》含意,但也許是耶穌大概也知道,他們父母親不會懂他在做什麼,與其隨心所欲,不如先好好順從父母,等時機來臨。
也許,這就是為什麼《聖經》對耶穌傳道前的記載,只到這裡。12-30歲,耶穌也許都在家孝順父母,直到時機成熟(可能是約瑟過世)。
耶穌也許意識到,若父母不能忍受4天的不告而別,怎麼能接受他12歲就完全地「以我父的事為念」呢?
不過,我很能體會約瑟的心情.....4天ㄝ......太煎熬了......而且還回說「為什麼找我呢?」.....耶穌就是不一樣啊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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